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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婦女婚姻權利不平等
2007.3.14  5:51:58 PM    伊光編譯  閱讀5268次
 
    沙特阿拉伯的婚姻法規定﹐與外籍男人結婚的沙特女子減少許多權利。


  案例之一。 今年六十歲的巴基斯坦籍男子穆罕默德•巴克斯﹐同一名沙特女子結婚27年﹐在過去的15年中沒有離開過沙特王國一天。 他有兩個女兒﹐分別是21歲和19歲﹔有一個兒子﹐14歲﹐但是至今無法為三個孩子申請到沙特阿拉伯國籍。 他的兒子不成問題﹐沙特女子的男孩年到十八歲﹐有權申請正式國籍﹐但是女孩就不同。 女孩只有嫁給沙特藉丈夫才能申請沙特國籍﹐否則永遠不能享受沙特社會福利待遇。 巴克斯在麥加和吉達兩個城市為女兒和他自己申請國籍﹐都遭到拒絕﹐回答是﹕女兒國籍要等到她們同沙特丈夫結婚的那一天﹐而他雖然居住在沙特三十年﹐因為沒有學歷﹐不得申請入籍。


  沙特舒拉會議新近通過一項決議﹐批准沙特男人的非沙特國籍妻子或沙特丈夫的外籍遺孀入籍﹐但沙特女子的外籍丈夫不可入籍﹐她們的女兒須等到同沙特男人結婚才被承認是沙特國籍。 沙特著名專欄作家阿布爾•哈爾在報刊上質問舒拉會議的長老們﹕“為什麼男人和女人受到不一樣待遇﹖”


   沙特阿拉伯婚姻法第六條規定﹕“任何沙特國籍的男人或女人情願同非沙特國籍的對象結婚﹐必須證明對方有被許可的行為表現、原國籍、宗教信仰﹐包括被伊斯蘭法制所允許的教派。”


  現代沙特阿拉伯男女戀愛自由﹐但選擇配偶很少有人冷靜考慮未來國籍問題﹐到頭來碰到麻煩一大堆。 現代沙特社會比過去開放﹐女子工作的機會不斷增多﹐尤其職業婦女﹐如醫生、學者或職員。 當她們接觸到理想的穆斯林男子就可能落入情網﹐終於成為婚配眷屬﹐因此女子選擇外籍丈夫逐漸普遍。 例如﹐居住在沙特五年以上的外籍男子在同沙特女子結婚時﹐政府要求出示十多種證件﹐如護照、出生證、居住證、身份證、健康證、畢業證、工作證、工作評語等等﹐許多跨國愛情因缺少某個證件而告吹。 沙特男人娶外籍老婆沒有這麼多的複雜手續。


  現代伊斯蘭法學家加森•蓋恩教授說﹕“根據伊斯蘭婚姻原則﹐只要姑娘本人喜歡﹐家庭讚同﹐這就構成了穆斯林婚姻的合法條件﹐國籍不屬於限制性因素。” 他提議﹐伊斯蘭國家應當召開聯合研討會﹐為新時代婚姻政策立法﹐遵循伊斯蘭精神﹐“避免各自為政﹐給適婚男女造成很多困難。” 他說﹐每個國家都有權根據國情制定適合本國的婚姻制度和政策﹐因為各國都有不同的歷史和文化傳統。 但是﹐現存的伊斯蘭國家婚姻法處於混亂狀態﹐例如沙特阿拉伯在對待本國國民同外籍配偶結婚時﹐事情變得非常複雜化。


  沙特專欄作家艾密爾•卡什蓋利說﹕“沙特阿拉伯是封閉型的保守社會﹐傳統習慣對女子限制多。 從小女孩開始﹐直到妻子和老奶奶﹐都有許多不成文的禮數和規矩﹐她們在法律上的自由程度比男人少﹐證明這是一個大男子主義的社會。 社會上還是不習慣看到沙特女子嫁給外籍男人。” 這樣的現象在許多阿拉伯國家都很普遍﹐如海灣國家、埃及、黎巴嫩、巴勒斯坦、摩洛哥、約旦、伊朗﹐在這些國家只有男人有權在婚姻中給予外籍妻子同樣國籍。 阿爾及利亞進行過婚姻法改革﹐女子享有同男人一樣的配偶國籍權利﹔埃及的國籍制度也有所改進﹐同外籍男人結婚的埃及女子﹐可以使男孩和女孩都得到埃及國籍。


  西方國家對伊斯蘭社會侵略已有數百年歷史﹐但是西方國家所注重的是獲得國家政權和奪取資源﹐而對婚姻和家庭問題表示“不干涉內政”或“尊重當地習慣”﹐沒有多少觸動。 今後的改革﹐要靠本國人民的政治覺悟和民主呼聲。 現代正在阿拉伯國家流行一個婦女權利組織“婦女學習夥伴”運動﹐她們在許多國家都提出了婦女權益平等的政治要求。


  www.arabnews.com/?page=1§ion=0&article=93232&d=7&m=3&y=2007
 
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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